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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山东省关于开展挂网药品价格联动专项调整工作的通知

    ——来源: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

    发布时间:2026-03-05 16:07:00    点击率:1042    


    各相关企业:

    现就开展挂网药品价格协同联动专项调整工作通知如下。。

    一、、、、调整范围及要求

    (一)调整范围

    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(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)“四同”药品(同通用名、、同厂牌、、同剂型、、、、同规格)挂网价格高于其他地区,,,,存在省际差异的阳光挂网目录药品。。

    (二)调整要求

    1.相关企业应按照系统推送的锚点价格(“四同”药品为全国最低挂网价),,,主动接受价格调整。。。。

    2.其他企业应认真开展自查,,,,外省产生新的挂网低价后,,须在30日内通过“挂网价格动态调整”栏目自主调整挂网价格。。。。

    二、、、调整时间及方式

    调整时间

    202634日至311

    调整方式

    登录招采子系统,,,,查看需要调整的挂网药品信息,,,,并进行价格调整确认。。。

    操作路径:招采子系统 - 药品采购管理 - 价格治理管理 - 四同三同价格治理 - 需要调整的药品信息 - 发起价格调整 - 选择是否接受调整至锚点价格。。

    本次价格调整结束后,,将统一对挂网价格进行调整,,,企业无需通过“挂网价格动态调整”栏目发起申请。。

    锚点价格已发生变化、、对系统推送价格有异议,,或者申请暂停挂网的,,,可在需要调整的药品信息后发起申诉。。

    三、、相关情形处置

    未接受价格调整或申诉不成立的,,予以暂停挂网。。。。暂停挂网后,,,申请恢复挂网的应明确挂网价格,,,符合规定的予以恢复挂网。。

    四、、、、业务咨询电话

    药械交易部:0531-51778919(工作日)

     

   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

    2026年3月4日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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