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阳市关于组织生产企业申报第二批“三进”集采药品清单的通知
——来源: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
发布时间:2026-04-16 14:30:43 点击率:266
各相关集采药品生产企业:
为持续深化集中带量采购药品进公立基层医疗机构、、进定点民营医疗机构、、、、进定点零售药店工作,,,,根据省医保局部署安排,,结合近期国家1-8批集中带量采购药品接续采购中选结果执行范围调整,,,,现开展第二批“三进”集采药品清单申报工作,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。。。。
一、、申报范围及原则
参加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生产企业,,,按照“自愿申报、、、主动承诺、、、产能充足、、保障供应和适宜在集采药品‘三进’医药机构配备销售”的原则,,,申报正在辽宁省执行的国家和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。。。。此次申报主要以群众常用的心脑血管疾病、、、消化系统疾病、、呼吸系统疾病、、、、内分泌疾病等常见病、、慢性病集采中选药品为申报重点。。已纳入第一批“三进”集采药品清单的药品,,接续中选且中选价格无变化的无需重复申报。。
二、、、、申报材料
申报企业应填报《沈阳市及辽宁省内市级联盟申报“三进”集采药品清单承诺书》和《申报“三进”集采药品清单》。。。申报材料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。。。。(附件1.2)
三、、申报时间与方式
申报时间为2026年4月16日-2026年4月30日17:00前(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,,,,逾期不予受理)。。。申报材料以扫描件及Excel电子版两种版式报送至沈阳市医保局价采处政务邮箱。。
邮件标题格式为“企业名称+申报(或退出)第二批“三进”集采药品清单”,,附件文件命名格式为“企业名称+附件名称”。。
四、、、药品清单退出机制
已申报纳入第一批“三进”集采药品清单的集采药品,,此次原则上可申请退出“三进”集采药品清单,,生产企业填报《退出“三进”集采药品清单申请表》(附件3),并按本次申报时间与方式报送;接续中选且价格变化的药品,,,生产企业应重新申报并注明新旧价格变化,,,未重新申报直接退出“三进”集采药品清单;接续未中选药品直接退出“三进”集采药品清单。。
附件:1.沈阳市及辽宁省内市级联盟申报“三进”集采药品清单承诺书
2.申报“三进”集采药品清单
3.退出“三进”集采药品清单申请表
沈阳市医疗保障局
2026年4月15日
(涉及附件请到相关部门官方网站下载)



